更新时间:2022.08.01
行政复议不会加重处罚,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
当事人在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有效期限内,依法提交复议申请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复议一般是不会加重处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根据案情不同,会作出维持、撤销、变更。确认等决定,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因为这样对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需要由申请人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当事人如果不能书写复议申请书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的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后的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机关需要给出答复;但是情形复杂,在上述期限内复议机关不能给出答复的,则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三十日,再作出答复。
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一般是五日。复议机关需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不在该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则告知申请人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撤销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日。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撤销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