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公民,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非法经营烟草的司法解释有: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一)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二
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转移毒品的所在地,如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出售烟草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是非法经营烟草,但是没有进行销售的,货值数额分别达到超过十五万元低于二十万元的、超过二十万元低于五十万元、超过五十万元低于二百万元、超过二百万元的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非法证据的范围包括: 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 3、
非法拘禁罪属于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公诉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也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处罚方式为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基础上从重处罚。如果殴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规定是:构成该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行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