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解散。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有限公司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解散。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有限公司法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是属于股东的权利。《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所以有权解散公司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而不是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
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并不是说解散就可以解散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合法程序才能解散。公司解散必须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条件,且公司解散后,还涉及到清算、注销等程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
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解散公司,但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上述股东才能提议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