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欠款的情况下,股东一般没有清偿责任。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抽逃出资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借款不是侵占公司财产。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股东一般会成立股东大会,而且公司的表决权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股东表决权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实际出资的比例代表表决权的比例。表决权的行使方式: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一人一票;3、累积投票制;4、一人一票,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对股东个人借贷行为没有规定。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向公司借贷的行为应为有效
股东借款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才属于侵占公司财产。
以下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债权、债务重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租入或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义务。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股东对关联交易的救济权应当无须公司批准,是依据股东自己的意思表示就能行使的权利。 可作为股东救济权的权利有以下几种: 1、变更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变更关联交易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权利。 2、撤销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请求法院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