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民事诉讼法里的保全有以下分类: 一、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二、行为保全: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以下三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有5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些强制措施适用于尚未被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仅在一定期限内剥夺或者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性质上是一种避免刑事诉讼活动被妨害的诉讼保障措
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种类具体如下: 1、物证,其以其物品的物理特征等外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并且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管辖大部分公诉案件,检察院管辖由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法院管辖由法院管辖的案件,还有一些案件是由专门法院管辖的。
第一、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 第二、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第三、证人证言。 第四、被害人陈述。 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诉讼种类有: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