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 二、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
(一)向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 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
1、民事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 4、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有: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的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对内:该股东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发起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外:虚假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在出资瑕疵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
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有: 1、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当出资不真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 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抽逃出资的,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 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抽逃出资的,属
股东出资责任具有如下相关内容: 1、股东根据出资约定,依法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非货币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