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如果债权人找不到借款人,有下列处理债务的方式: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欠款。
可以起诉,,民间借贷并不是要找到债务人法院才会立案的。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当然不可以。那个人借的钱不知道是他个人借的,自己用,还是家里用。如果是个人债务,只能找个人追偿。违法入侵住宅是违法的,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对于接受债权人委托代为与债务人交涉催要债务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但不能有违法行为。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债权人不能在自己当地提起诉讼,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债权人起诉时,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跑不可以找亲戚,除非其亲戚是担保人。债务人跑路,债权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 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的处理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有以下处理办法: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
欠款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
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借款纠纷诉讼是有效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