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需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有继承权。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养育子女和继承子女有继承权。子女享有继承权。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因此,与被继承人无血缘关系的养育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权继承继承继承人的主要赡养义务。继承子女是指与生母或生父再婚配
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认定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 如果养子女想要代位继承,则需要养父母先于其父母死亡。在继承时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子女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胎儿是有代位继承权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因此过继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过继的子女在法律上是养子女,其中养子女是必须办理过继收养的手续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表示,法律上的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继承权丧失。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