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向法院提出,或者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诉讼提出。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可以提取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提出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提出离婚主张的同时,请求赔偿损失。若当事人未在提出离婚时,提出赔偿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提出赔偿请求,但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赔偿请求的除外。
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应当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损害赔偿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 2、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 3、证明对方构成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4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为提出的,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
(一)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二)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四)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举证如下: 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