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第三人的选择权是指因为委托人的原因而导致代理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此时享有选择权。具体说来,他可以要求本人或代理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合同债务,也可以向本人或代理人起诉。
申报方式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选择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所处工作单位代为操作,单位会获取你的申报相关信息。选择2: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就是自行申报,个人房产信息比较保密。
选择合适的上市地需要考虑的有: 1、上市地是否符合公司或企业主要业务和客户的要求以及当地投资者对企业的认同度; 2、上市地的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一级市场的筹资能力、二级市场的后续融资能力以及流动性; 3、上市的条件规则是否符合、上市的成本费
当事人挑选房屋中介的方法是: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看房前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中介公司是否备案登记等。
如果签订了竞业协议的员工想要离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即可。但根据竞业协议里的内容,签订竞业协议的员工在离职后的两年内不能再从事同类型的工作,并且还应当遵守竞业协议里的其他内容,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行使。
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是指在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时,债务人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来履行。但如果享有选择权的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对方合理催告后,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两人合伙开公司,可以协商确定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选择之债就是选择标的,从选择之债的数宗给付中确定一种给付,称为选择之债的特定。选择之债须经特定后,债务才能得到履行。因而选择之债的特定,对于双方当事人极为重要。选择之债的特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 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 三是因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债务人对选择之债有选择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