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下列亲属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重婚;或是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未到结婚年龄结婚均属于我国法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除上述三种以外,婚姻中存在的其他情形都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二、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无效或被撤销
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4、其他情况。
有以下情形的禁止结婚: 1、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即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重婚,即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
有这些情况的属于男女双方禁止结婚的情形:男女双方结婚是被人胁迫干涉的;双方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重婚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 1、一方或者双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 2、男方或者女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有以下几种情形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性病,或者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婚后不能承担起抚养子女责任的;智力低下,是非不分,且遗产性较强,这种情况也禁止结婚。或者是一些其他类型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第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直系
不存在禁止结婚的疾病,只存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民法典》取消了前《婚姻法》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在双方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结婚的。
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