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我国法律认为,立遗嘱的有效途径如下: 1、自书遗嘱。自己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受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遗嘱是别人写的; 4、录音遗嘱。由录音机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只有在
立遗嘱的程序是:由于遗嘱的种类不同,立遗嘱的程序也略有不同:比如,自书遗嘱,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上日期即可;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公证遗嘱,申办遗嘱公证。
遗嘱人立多份遗嘱应该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完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也就是说,立完遗嘱之后,又立了其他遗嘱,就视为前一个遗嘱被更改了,所以应该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立的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撤回所立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立的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视为撤回所立
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多种,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
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否则无效。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必须是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
遗嘱复印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若证明遗嘱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可以认定为书证使用,但是遗嘱复印件在证明力上存在瑕疵,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原件才可以作为证据单独使用。
在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将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作为法定有效的遗嘱。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有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合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