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著作权保护一般没有地域性。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在其他国家完整的作品也能在我国获得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
著作权有地域性的。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法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同样具有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等。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
网络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
互联网已经深入每个人的生活,随即在网络上也出现了种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们需要准确识别哪些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4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一)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
以下权利,归网络著作权人拥有: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租权、表演权、放映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法律规定的其他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地一般指的是侵权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如果是通过网络将著作权作品打印了的,制造该产品的制造地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销售该产品的销售地也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指的是侵权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如果是通过网络将著作权作品打印了的,制造该产品的制造地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销售该产品的销售地也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网络著作权侵权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地应当为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情形有:在网络上实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行为的,都可以算作网络著作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