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
(一)时间范畴不同: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二)主观目的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民事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等等。 (三)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别: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
虚假诉讼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
虚假诉讼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的处罚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法定最长的追诉时效为经过十年。
诉讼欺诈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我国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为:1、主观上并不具有诉讼的目的,具有虚假诉讼的目的;2、客观上,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或者虚假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
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客体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3、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
首先,因恶意诉讼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受有实际损害为要件。至于哪些项目为实际损害,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其次,确定成立责任范围上的相当因果关系。最后损害赔偿数额应限定于合理范围之内。填补损害是侵权行为法之基本机能,然损害补偿数额应控制在合
首先,因恶意诉讼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受有实际损害为要件。至于哪些项目为实际损害,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其次,确定成立责任范围上的相当因果关系。最后损害赔偿数额应限定于合理范围之内。填补损害是侵权行为法之基本机能,然损害补偿数额应控制在合
发现虚假诉讼罪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而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可构成该罪,应当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