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一、《民诉解释》第49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二、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
遗忘物盗窃司法解释有:主观上有侵占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在盗窃罪范围内,主客观不统一,因此不能定盗窃罪。该盗窃行为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有盗窃行为,在侵占罪范围内重合且一致,因此应当定为侵占罪。
破产司法解释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
刑法第三百条司法解释:以数罪的方式阐述了多种刑事处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进行量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减刑的司法解释在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伤认定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劳动部门对其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行为,一共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和不视同工伤。一般做完工伤认定后还要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每个等级有对应的赔偿金额。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根据解释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是适用法律的时候,结合客观实际作出的解释,其运用于审判/检察等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学理解释是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
在关于以物抵债司法解释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民诉解释》看到,有这样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在我国,以物抵债是合法的行为,行为人由于借贷、贷款的那个原因无法偿还债务,或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由人民法院判定后,行为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用来抵债。执行实践
以物抵债的司法解释如下: 1.以物抵债调解书仅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作出的判断,其公权力介入体现在确认协议的合法性上,以物抵债的民事调解书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2.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
刑法341条司法解释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保险法对合同中的纠纷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当出现保险事故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立案审核,这样才能申请赔偿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确实保证自己在投保后获得相应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金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不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