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劳动法》第19条与《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秘密的相关事项。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保密义务的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的,需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遵守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保密义务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如果出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约,则应支付违约金。
明显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对于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用人单位最好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确定彼此义务。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和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或披露的信息包括生产的秘密环节和其他足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为了确定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义务不得披露和使用,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劳动性质。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处理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法律意义不同。保密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义务;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没有约定就不需要履行这项义务; 第二,两者限制的行为不一样。
大家好我是法师兄特邀律师冼洪永。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则是平等主体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须为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是平等主体间的自然人或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