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具体有: 1、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关于土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然后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限制的,根据土地的性质有所不同,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
我国没有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非法倒卖土地的将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调查: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
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出卖转让。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依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进行续期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规定是:居住用地年限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限是40年。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拍卖。我国农村集体性质的土地依法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个人对农村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并不具备任意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试用期出让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