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可以简化的。如果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不履行事先报批等手续,而是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
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守下列程序规定:提前取得负责人的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依法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有关强制措施的具体事项;以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进行听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
行政强制措施的包括以下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消防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其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上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设定的。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还包括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其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的行为。
不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都知道对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会有很多人由于某种利益的驱使下面会有这一些滥用权力的问题出现,那么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秩序,那么我们国家也有着相应的一些措施,对此会做出一些行政强制措施。
不一样。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主要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