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指就是原来有的抗辩权现在没有了,权利失效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过期了;无效就自始至终也没有权利。 抗辩权的特点: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
抗辩权如何行使: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 抗辩权行使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三大抗辩权规定内容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
抗辩与抗辩权的区别: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没有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已经发生,但由于某种原因被消灭。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内容体现在对方虽有请求权,但有权根据抗辩权拒绝付款;2、当事人是否需要自行主张是不同的:在诉
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功能的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主张的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有:主张权利人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适用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权利人认为
行使先用抗辩权的限制条件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2、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申请抗诉的期限规定:如果是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期限是五日内。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其认为一审判决有误的,可以在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