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如下: 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是指公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向劳动局举报的案件,劳动局应当自受理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1、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 2、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等。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可以进行
劳动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的程序:当事人举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受理,对案件展开调查,并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案后应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三年。
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如下: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
检察院办案程序: 1、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并进行审查; 2、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3、侦查; 4、侦查终结后提出公诉或者依法不起诉。 在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其中少不了的一环就是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办理,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程序包括: 1、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并进行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决定并作出仲裁裁决书。
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投诉并不复杂。投诉人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投诉文书。接到投诉的五个工作日内,该部门会进行处理和立案调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会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调查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相关处罚。接待人员
刑警的办案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立案审查、侦查、破案与撤案破案。在捉获犯罪嫌疑人后,如果有充分证据证实其犯罪行为,则可以按照规定将其移交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提请公诉。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提出变更的要约;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及时进行答复;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