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判处拘役后再犯罪是否属于累犯。依据我国刑法第65条、66条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行为人被判拘役的,不算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
累犯犯非法拘禁不可以判拘役。触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累犯犯非法拘禁罪的是不会判处拘役的。
前罪判处拘役的话,在5年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构成普通累犯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观条件是前、后罪必须均为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是前、后罪必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是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
累犯不能判拘役或管制,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行为人的前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一般是不能构成累犯的;仅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构成累犯。《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判处拘役以后,对行为人还能判缓刑。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
累犯判拘役不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属于明知故犯,一犯再犯,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有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不符合缓刑的适用要件,不能适用缓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认定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所
被拘役后再犯罪的一般不成立一般累犯,但可能会成立特殊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
累犯判拘役不可以适用缓刑。累犯的量刑是比较严格的,同时也规定了构成累犯的是不能被判缓刑,同时在服刑期间也不能适用假释。罪犯在刑满释放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这时就会被认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对社会的危害极大,以后还有可能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