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代位继承的方式有: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一)关于受理时对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性的审查。 (二)关于对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性审查问题。 (三)关于债务人参加诉讼的地位确定问题。 (四)关于连环债务中能否越级行使代位权的的问题。
行使代位权应注意: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 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行使代位权需要注意的有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代位权起诉需满足的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债权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其到期债权。
代位权的提起要注意的问题: 一、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三、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的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的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继承房产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该房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是否立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3、该房产是否存在争议;等等。
房产继承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1、继承房地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财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经过公证; 3、办理房地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