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一般是十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与劳动仲裁有关的期限: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计算;仲裁庭作出裁决的期限一般是四十五日,从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算起;案情复杂的,可依法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申诉方、被诉方的身份信息;仲裁案由;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裁决的理由;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等。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为两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裁决生效后的两年内,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有效期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效力。如果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
仲裁时,需要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签约的劳动合同是最有力最关键的证据。另外,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员工卡、考勤记录、社保记录、入职通知、工作记录、和上司同事的工作沟通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普通仲裁一般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有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5日,加上审理立案的五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在50天(最长65天)内裁决。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当事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申请仲裁,而不是向劳动局来申请仲裁,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期限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