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员工在上班期间受伤,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受伤之日算起;如果单位逾期不去申请,则员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
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工伤职工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还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到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但现实中也存在多于60天的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可合理延长30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去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依法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提出申请的,则劳动者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并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