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没领结婚证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之前没领结婚证同居,且符合结婚登记的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离婚时要通过诉讼的方式。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离婚的,若双方1994年2月1日后同居的,则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若双方1994年2月1日后同居,构成事实婚姻的,可共同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需先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先行调解
结婚证没领,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无离婚说法。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我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事实婚姻的想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所谓事实婚姻就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况。
没办结婚证的事实婚姻离婚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办理离婚就直接按一般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诉讼离婚时,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双方要离婚则要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 如果是在此之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结婚证的,则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离婚。男女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只能算作同居关系,男女双方不需要离婚,只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处理,但是男女双方实在要离婚的,双方可以选择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总的来说,没有结婚证的婚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需要补结婚证。补结婚证需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想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证据,证明事实婚姻的存在,进而确认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哪些不是,共同财产又如何分割。最后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结婚手续,如果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