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 2.离婚损害赔偿是因为一方的以下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时才能提出: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
如果男方有以下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方重婚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对无过错一方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
夫妻双方离婚不需要进行赔偿,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进行平均分配处理,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离婚赔偿请求数额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而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
夫妻应该是在离婚时一并申请赔偿,两者是同时进行的,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司法解释规定,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应当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起诉离婚或在离婚后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一方患有精神病而离婚的,患病一方与正常一方都不需要赔偿对方任何费用,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存在于以下情形:1、过错一方与他人重婚。2、过错一方与他人同居。3、过错一方实施家庭暴力。4、过错一方有
女方患有癌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女方就可以请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其中一方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行为,而另一方并不存在过错,同时双方确实需要解除
重婚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与配偶已经登记结婚,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即为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当事人与原配偶已经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的。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