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交通事故不服鉴定结果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上报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重新进行鉴定。若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申请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对鉴定结果不认可的,如果是自己申请的鉴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申请伤残鉴定的次数。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不提供其已申请伤残鉴定的结果,请求法院委托其他家伤残评估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
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指定鉴定机构或者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还是不满意的,那么无法再重新申请鉴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鉴定结果送达之日起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经县级以上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就可以进入重新鉴定的程序。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重新鉴定的报告之日起的2日内,将重新申请鉴定报告的副本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并且在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的鉴定结果的,应当在鉴定结果送达三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
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程序是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