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应作以下处理: 1、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
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需要处理租赁物的归属及因合同无效产生损失赔偿问题。一是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
租赁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约定包括: 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租赁物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3、租赁物的归属; 4、租赁物的瑕疵赔偿责任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
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
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考察出租人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法定解除权。一般地,出租人在合同目的在于收取租金,而且由于租赁物的专用性,其对于出租人的变现价值较低,因此出租人往往不会主动解除合同,而选择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全部租金。然而,在不可抗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融资租赁中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租赁合同中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事先并不拥有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出租人事先已经拥有了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融资合同可以转让,转让租赁合同会引起融资合同的主体变更,如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抵押,失去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发生这种变更时,出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因合同的转让而引起的合同主体的变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