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商业险可以退保,交强险不可以退保。退保要满足下列条件: 1.保单须在有效期内; 2.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 3.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4.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
保险的基本种类有: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还有附加险,主要包括附
车险退保的条件为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机动车保险主要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等。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
1、基本险,车辆损失保险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
车辆保险退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保单须在有效期内;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等。另外,一般情况下商业险可以退保,但交强险不可以退保。
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责任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还有附加险,附加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附
商业险可以退保,交强险不可以退保。退保要满足下列条件:1.保单须在有效期内;2.车主重复投保了车险;3.被保险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等等。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条件是: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1、交强险退保时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上字或盖上公章,把它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2、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退保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注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交强险退保条件有: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