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向
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可以参照以下标准:一是有违法行为。侵权人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规定的侵权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第二,有损害
侵犯商标构成犯罪的,有刑事责任。如果假冒注册商标的,就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这种行为通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这也是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另外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代理商的这种做法,当地的工商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并销毁现有的侵权商品。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是认定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需要,是指导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灵魂。 2、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贯彻在先权利原则要求在后形成的权利的设立和行使不得侵害他人在此之前已经形成的合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
《商标法》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
依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