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可否将股东列为被告要看情况。一般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的,债权人可申请将股东列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恶意逃债时,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遇到恶意讨债的,可以带上相关证据自己去法院起诉追讨。
公司恶意逃债,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需要担责的。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
看看具体情况。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
公司恶意讨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公司恶意讨债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可否将股东列为被告要看情况。一般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的,债权人可申请将股东列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