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上述所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
下列行为是非法行医罪的范围: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造成他人轻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及因非法行医再次被处罚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
虚开发票的行为有: 1、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为自己虚开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我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有下列犯罪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和共同营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销售车船票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侵害的客体则是车船票的管理活动。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非法拘禁拘留立案情形有: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
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等。
非法收养的情况如下: 1.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违法这个规定收养孩子的为非法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