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继承人的范围,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和妻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生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生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转继承可以再转继承,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继子女的孩子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但被继承人与继子女必须形成了抚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不可以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发生以后,替代的继承人代替已经过世的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同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代位继承的份额与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有关,并不一定固定继承的份额。
不能,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被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分配比例,与同一顺位继承人的数量有关,并不一定固定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发生以后,替代的继承人代替已经过世的继承人的继承地位,与同一顺位的其他继承人共同平均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
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实现继承权: 1、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 2、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3、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