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股东救济权如下: 1、变更权,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思要求法院变更相关交易权利和义务的权利; 2、撤销权,股东要求法院撤销关联交易的权利; 3、无效确认权,股东单方面要求法院确认关联交易无效的权利; 4、代位权,当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
股东权益的维护方式:股东应该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这样才可以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股东的权益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知情权、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等。
行使股东权益需要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者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 作为股东享有很多权益,如可以查询公司的财务账簿,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议;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可以转让股份等。具体应当主张何种权
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方式如下: 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对董事、监事的质询权,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对其进行监督。 2、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重大过失损
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方式:通过完善股东权益的相关制度,强化大股东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赋予小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直接进行起诉的权利等方式,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
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一,补充完善了股东权利的种类、内容,拓宽了权利的实现途径;二,拓展了股东权的救济手段,完善了股东诉讼制度;三,初步建立了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加强了对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
对外出让股权的股东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或者以欺诈或与受让方串通等手段恶意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在其对外转让股权后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善意的受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合同责任来救济。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地位平等、中小股东代为起诉权等条款。救济途径如下: 1、行使回购请求权; 2、行使决议撤销权的; 3、行使解散公司请求权; 4、其他救济途径。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
股东清算权益的司法救济方式:在清算过程中中,公司控制人如果实施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包括隐瞒真实财务信息的违法清算或拖延清算等,其他股东则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司法强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