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只有受案。只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
不适用行政案件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下: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法官存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让法官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应当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行为。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因此不能混在一起。治安案件也是指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作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形,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是拘留的,会进行治安拘留。
公安机关违法办案的几种情况分别是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没有同步录音录像,非法侵犯到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回避而拒不回避,私自会见相关利害关系人等情形。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