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在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如果申请停工留薪的,一般没有误工费,但在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是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
工伤员工后续治疗期间有误工费。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
职工退休后是否有误工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不能主张。
退休人员车祸是否有误工费,要看退休人员是否遭受了人身损害。具体是: (1)退休人员车祸,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都有哪
如果属于缓刑,可以照常领取退休费,但是不参加退休费调整,也就是不涨退休费,直到缓刑期满,再进行调整,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服刑的,暂停发给退休费,出狱之后,恢复发放,并且可以参加今后的退休费的调整。
劳动关系一般不包括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是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已经退休,再次被单位聘用的,则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计算的,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因此,也属于具体损失。实际生活中,退休人员退休后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从而取得退休费用以外其他收入并非个别现象。
对于已退休公职人员,无论其违法行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发生的,监察机关等都可以对其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如果是应当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则不再给予政务处分或处分,如果是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则应按规定调整其享有的待遇。同时,对于已
已经退休的职工也是能主张误工费的。交通事故如造成了受害人实际误工损失的,则应当赔偿受害人误工费,已经退休的职工也是可以有其他的工作收入的。误工费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劳动关系不包含退休人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职工退休后受他人人身损害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可以主张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