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区别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方法: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轻的贪婪犯罪的,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严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内容上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
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罚
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的区分方向有: 1、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3、罚金可以分期缴纳
没收财产和罚金有什么区别呢? 《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和罚金并罚的情况下,应当首先将没收财产和罚金相加,执行相加之后的财产总额。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两者是可以进行并罚的,并没有先后执行的顺序,法律上的规定是执行总额,必须由司法机关对财产进行清算之后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
职务侵占并不会没收犯罪人的财产,但是犯罪人需要退赔相应的财产。换句话说,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并不会被没收个人财产,而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而这些罚金就应当收归国有。但是需要注意,犯罪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追缴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