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6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原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种:没有经过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的审理,并上报给人民政府进行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一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的机构批准的,但是超过批准的数量大部分占用农用地
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罚为: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非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立案标准: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
行为人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征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的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当指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犯此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对合同内容重大误解的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方面: 一、重大误解应当是由于误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是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而非合同相对方的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二、重大误解中的误解应是对合同内容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合同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 1.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者的资格问题; 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问题; 3.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 5.关于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合作建房问题; 6.关于商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相关的司法解释例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 1、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是: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
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实际上就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它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成立条件指的是: 1、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2、主体上,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