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法律对孩子多大可以拒绝探视没有明确规定 1、一般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权,如果其拒绝探视的话,就应该尊重其选择; 2、如果到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纪,也有权拒绝探视; 3、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二、
子女多大与是否能拒绝探视无关,即子女只要认为父亲或母亲的探望使得自己不舒服或对自己不利的,就可以拒绝探视,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禁止探视的年龄法律没有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探望孩子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以要求中止探望权,停止探望孩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是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
可以拒绝婆婆探视孩子。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探视权人可以就对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的行为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所以如果离婚后,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其拒绝协助男方探望子女的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的权利,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不行使也没有什么后果。但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阻碍对方探视,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
离婚后拒绝探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的,另一方可以起诉法院维护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因此,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