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公司资本原则,是指由公司法所确立的在公司设立、营运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为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安全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公司法所确认的三项资本原则最为重要,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
合同的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情势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终止之前。
民法典中的适当履行原则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来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一项原则。包括主体适当、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和方式适当。
属地管辖原则的意思是: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属地管辖原则的适用标准主要有三种: (1)被告所在地标准; (2)诉讼标的或财产所在地标准; (3)法律事实发生地标准。
在诉讼中所适用的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把法庭的全过程,除了休庭评议之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原则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
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出资额或者股份)而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股东平等 原则具体体现在:股东各按其交纳的出资额或所持的股份数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大
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是指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责任相抵原则是指在双方都违约或者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可以相抵销。受损失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减少对方应当赔偿的损失赔偿额。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合同履行的原则有以下这些: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
司法鉴定的具体原则应当包括: 1、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2、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3、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4、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住院不可以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在合同成立后或履行过程中,非因当事人本身之过错而导致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社会现实状况或基础事物形态发生了质的或超出一定量的异常变化,若使合同严格履行将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造成合同履行上的极不公平。 情势变更原则应
合同的经济合理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