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并无属于法律上的婚外情的行为。法律上并不存在婚外情这一法律名词,婚外情是属于社会上的行为,属于道德方面的。因此婚外情并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只调整重婚这种涉及犯罪的。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
越权代理一般不属于滥用代理权,越权代理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而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不妥善履行代理职责职责,滥用代理权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越权代理通常不属于滥用代理权,而是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不妥善履行代理职责职责,滥用代理权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根据司法实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
代理人越权签合同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可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予以追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的,未经被
合同代理无效的情况如下: 1、被代理人没有进行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他人签订合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
一、追认人必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追认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追认应当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7条。 二、《合同法》第48条未规定追认方式。追认可以明示作出,追认的意思也可从被代理人行为中推定得出。 三、对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相对
以下七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