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
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一是不能履行,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注意金钱债务不存在不能继续履行问题。
下列情形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1、合同标的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 5、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6、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履行应该是按合同的成立的条件来的,只有合同成立了才能进行履行。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
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 2、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3、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落款。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合同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有: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事实上不能履行是指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物,已经灭失或损毁等情况;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是双方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签订的房屋居间合同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要具备的条件: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条件。合同履行应当全面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协议的,要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继续履行合同赔偿违约金的规定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