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公安行政拘留可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
公安机关已下达行政拘留处罚书但不执行,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举报的。
不是,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
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
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有关机关,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分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成功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