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 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为: (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挪用公款罪的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 2、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
擅自决定挪用公款的,可能是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行为。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资罪是指挪用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的数额巨大的标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包括: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表现为: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数额较大,归个人行营利活动;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3、侵犯的客体,宏观上指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微观上是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行为。证券交易中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