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拆迁补偿协议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总体来说,补偿协议包含的内容主要是: (1)拆迁补偿方
符合撤销条件的拆迁协议可以解除。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解除。
订立拆迁协议后可以通过法定解除或者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的事由,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没有出现法定解除的事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可以维权。双方签订拆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合法的拆迁协议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不合法的拆迁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属于法律行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须性;具有法律效力;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
可以,法院可以调解。 1、拆迁索赔是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拆迁索赔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2、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宅基地拆迁补偿协议,首先是在正文的正中间明确题目的标题;然后是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详细信息,一般是身份信息、住址以及联系人;再然后是明确拆迁的详细情况;最后双方进行签字即可。
拆迁房屋时,如果通道计入房屋公摊面积的,通道是有经济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以不降低被拆迁人原有居住环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法定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说是在强制缔约的前提下,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地位悬殊的基础上,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有限的协商的一种协议,是行政行为的延续,具有极强的行政性。
按法律规定,因为拆迁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农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许买卖交易。农房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违法转让。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即使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