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
商标异议期有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
商标续展时间同注册期限一样,均为十年。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可以申请续展,或者至多在期满后六个月申请续展的。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提出商标异议的期限是三个月。在初审的时候,出现了商标异议的情况,也是可以提出来的,这个主要是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进行提出,只要自己有相应的证据表明符合商标法中商标申请的条件就可以了。
商标异议期为三个月。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
商标申请后在提出申请到核准注册,一般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提异议的时间是在商标局初审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因为公告期间本身就是告知大家相关名商标申请的相关信息,其作用本身就是在于让对商标申请有异议的相关人等及时的提交异议申请。
对于商标异议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一般申请商标最少需要12个月。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