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为: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等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
涉外离婚案件诉讼中对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双方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涉外协议离婚,一种是涉外诉讼离婚。选择哪种方式离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予以确定。(1)关于选择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均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涉外协议离婚的,应考虑
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条件:女方正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不满半年,那这三个特殊时期内,基于对妇女权益和子女权益的保护,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即便起诉时不知道,在开庭后知道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法院就会驳回男方的离婚起诉。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2、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原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被告: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涉外结婚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