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的可视作合理,当月所扣工资必须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如果没有理由就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反映和投诉用人单位。反映之后还没有发工资的,可以通过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来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可以长时间拖欠,或者是无故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不肯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
一般不是指本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而是生育职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如果按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算,职工中有工资高低之分,对于工资高的就被平均低了,是不公平的。缴费工资按要求是以职工工资为准,但有些单位为了少缴社保费故意把缴费工资报低,这样享受待遇
被用人单位辞退工资结算应当按照: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施工单位是:投标人、承包人、专给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找建设单位结账的人。相当于要钱干活的人。建设单位是:招标人、发包人、想请人修房子的人、修好了参加验收并办理产权后使用的人。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收钱干活的。建设单位是
如果单位丢失了职工的档案,由单位担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建设单位也称为项目业主是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主要就是提出建设规划,投放出自己的项目进行招标、提供建设用地和资金来请人给他修房子,最后验收,办理产权使用证。施工单位就是投标人,组织好人力、机械、材料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责任划分是: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拖欠工资加班费,劳动者能要求加付赔偿金,但是需要提交一下证据:应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用人单位逾期未履行该指令书的证据。
建筑工程单位可以中止施工,但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劳动者应当享受工伤赔偿的,用人单位分以下情形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只需要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五级、六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3、终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