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止的情形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
需要分情况来看,在对保证期间无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6个月。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保证期间是6个月。若约定保证期间至本息还清为止,也视为约定不明,但这种情况的保证期间为2年。
需要分情况来看,在对保证期间无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6个月。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保证期间是6个月。若约定保证期间至本息还清为止,也视为约定不明,但这种情况的保证期间为2年。
一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是在约定保证期间无效情形,同样适用六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 三是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情形,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
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就是暂不执行刑罚。在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六个月后就不再执行;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或者不属累犯的犯罪分子适用的
三个月以上的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之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相抵后刑期不足三个月的,交看守所代为执行,三个月以上的交监狱执行。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行政诉讼,已经过了六个月的时效的话,这个时候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已经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所以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在诉讼时效之内。
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 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胜诉权是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法院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
产假不是6个月,因为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而各地地方法规还会额外增加产假,比如湖南省女职工除享受98天产假外,还额外享受60天产假。 而女职工流产的,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