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高空坠物的被告可能是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因为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连带责具体指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法律规定,若是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赔偿损失。若是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
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如果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过失导致高空坠物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如果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规定,高空坠物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坠物担责的规定,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
发生高空坠物的,不是投诉而是报警。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防止高空坠物的措施: 1、居民跟保险公司购买高空坠物险,即使发生高空坠物也可以索赔; 2、定期检查阳台,天窗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的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如果有及时通知邻居进行整改或者自己做好防范,避免高空坠物; 3、居民个人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造成的损害是比较大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